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调查显示:近七成海外企业计划拓展粤港澳大湾区业务规模******
中新社北京1月17日电 (记者 夏宾)汇丰17日对外发布了面向海外企业进行的一项粤港澳大湾区商贸前景调查报告。调查显示,近七成受访海外企业表示计划在未来三年内拓展在粤港澳大湾区的业务,其中27%的企业表示将显著提升业务规模。
此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的企业对大湾区经济前景尤为看好,有六成受访者相信大湾区未来三年的经济增长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一乐观程度比非RCEP市场的受访企业高出一成半。
去年正式生效的RCEP为海外企业拓展中国市场提供了更多便利和机遇。本次调查在上一次调查的基础上特别增加了韩国、日本、越南、印尼、泰国和菲律宾等六个国家,覆盖包括九个RCEP成员国在内的近3400家企业,主要为目前已在中国市场开展业务或计划在不久的将来进入中国市场的企业。
在拓展大湾区业务方面,来自RCEP成员国的企业同样更为进取,有31%的受访企业计划未来三年显著提升大湾区业务规模,比受访的其他海外市场高出近一成。在重点投资领域方面,所有市场受访企业的看法则较为一致,都将科技与创新(45%)作为首要投资重点,其次是提高供应链可靠性(39%)及加强数字化建设(39%)。
汇丰中国副行长兼大湾区办公室总经理陈庆耀说:“从调查中可以看到,大湾区的科技发展水平和消费市场规模已成为吸引海外企业投资的重要动力。我们相信,大湾区经济融合的持续深化将进一步巩固其作为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的地位,进一步促进区内跨境贸易和投资的增长。”(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